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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距 | 国务院下放用地权利,新一轮城镇化启动在即 

发布时间:2020-03-24

3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对土地管理制度进行了再次改革,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2.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这标志地方政府终于拥有了与工作目标相匹配的用地权力,将推动新一轮城镇化的开启。特别是对首批试点省份,都面临人口增长压力用地矛盾突出的问题,这是一项重大利好政策。

无论是传统的铁公基,还是热闹的新基建,通过投资拉动有效内部需求,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疫后恢复增长提振信心的重要手段,更是城镇化长期发展的持续动力。此时的土地新政,破除了制约许多城市发展的瓶颈,同时也在财政上给予了地方政府更多转型的空间。在严控地方债务和减税降费大背景下,地方政府面对城镇化和改善民生的刚需,在财政上普遍捉襟见肘,不得不在10%的财政可承受能力红线内探索开发性PPP模式,或是寻找其他资源补偿型基础设施投资落地路径,统筹谋划实现土地和产业增值的循环反哺,解决基础设施投资的资金问题。新的土地政策,将极大的增加地方政府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能力,增强满足城镇化发展需求的财政实力。

在土地政策的不断完善下,新型城镇化的道路已经铺平,通过新基建、带动新型城镇化、推动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体系已经完成。在此背景下,新一轮基建周期的启动已是箭在弦上;这一轮基建的投资规模,值得期待。